各科研平台:
为充分发挥科研平台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大连大学科研平台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21]134号),拟开展2023年度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然科学类:面向全校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平台公开遴选;
人文社科类:面向全校院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平台、智库公开遴选。
二、遴选原则
1.申报项目须符合学校规划的科研方向要求;
2.申报项目须符合所在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要求;
3. 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项目设置与限项要求
1.项目类别:本年度计划设置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其中重点科研项目4项左右,一般科研项目9项左右。
2.项目类型: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开发类,重点实验室原则上须申报基础研究类,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须申报应用开发类;
基础研究类:聚焦重大、重点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应用开发类:以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
3.限项要求:同一科研平台推荐不超过1项;同一负责人主持的多个科研平台同一年度须选择不超过两个进行申报。
4.原则上已获得2021年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支持的科研平台本次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成员不得参与超过两个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
2.项目依托平台应严格审查推荐项目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五、遴选程序
1.形式审查。科研处对科研平台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专家评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拟立项项目。
3.立项公示。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同意立项。
六、经费资助
1.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10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 5万元。
2.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5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 2.5万元。
3.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4.项目资助经费只能用于和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支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大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请申报单位科研秘书于截止日前将《大连大学2023年度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大连大学2023年度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汇总表》(加盖科研平台所在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处A211。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禹萱,邮箱:liyuxuandlu@163.com,电话:8740369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大连大学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
2. 《大连大学2023年度科研平台校内基金项目汇总表》
3. 《大连大学科研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 《关于大连大学确定特色科研方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