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持续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培养,根据 《“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 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 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辽社科联发(2021)17号), 现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及名额分配
( 一)上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5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名额分配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不超过5人, 一般基地每个基地不超过3人;每个高校社科联不超过3人 (有基地的高校在基地推荐外,额外可再推荐不超过3人); 各市社科联不超过3人;每个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不超过3人。
推荐对象如果既是基地成员又是高校社科联成员或是 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在附件2“所属部门”栏填写本次
推荐部门的名称。
二、 推荐对象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
态度,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若干较高质量的论文,有较强
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科带动能力;
3.在市级以上内参刊发过咨政建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方面有发展潜力;
4.推荐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6.推荐对象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 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
人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 推荐工作要求
高校统一汇总本单位基地、高校社科联推荐人选,各市 社科联汇总本市推荐人选,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汇总本单位
推荐人选,填写相关表格统一报送省社科联。
(一)需提交材料
1.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
2.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证明材料。包括推荐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 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 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 或 PDF 格式且不大于4M)。
(二)要求
1.纸质材料:需提交《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 实名1份。一律使用A4 纸印制(含封皮),每个推荐对象的 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推荐表》、佐证材料 顺序编排。请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好
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2.电子材料:需提交《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 实名、匿名各1份。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将提 交的电子文档打包后统 一 报送省社科联(电子邮箱: sklkyb2009@163.com)。 文档标注“××单位辽宁省哲学社 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字样。文件袋内包括:《汇总表》、每 个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1个文件袋(内含实名、匿名推荐材料电子文件各1份)。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符 合条件的青年社科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要严格把关,做好
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统一报送。
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李宝田
电 话:87403860 15524459561
电子信箱:2456826180@qq.com
大连大学科研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