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按照《大连市科技特派工作管理办法》(大科发〔2021〕243号),科技局将在全市开展2023年科技特派员登记备案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申报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和基层组织创新创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较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具备农村适用科技成果或新技术、新品种等技术服务能力;
4、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
5、志愿服务于基层一线,每年在基层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
6、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基层单位推荐科技特派员,取消专业技术职称上的限制。
二、科技特派员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科学技术攻关活动。针对服务对象科学技术需求,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培育和推广农业新品种,促进企业和农户技术进步,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
2、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精准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4、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推动建立微观领域“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服务,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农村产业现状、特点和技术需求,开展田间地头指导、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地方技术带头人。
6、开展科技帮扶工作。按照定点帮扶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定点帮扶村产业帮扶、实用技术培训以及产业创新基地建设等工作。
三、科技特派员登记备案程序
1、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科技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7月5日在线填写《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信息。
2、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通过系统提交市科技局社农处。
3、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认定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进行登记备案。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特派员填报备案工作,申报人员应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2、各单位重点支持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乡土人才和土专家申报科技特派员,加入科技特派工作。
3、各单位汇总审核后,于7月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电子邮箱liyuxuandlu@163.com。
联系人:李禹萱 电话:87403695
附件:
1、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表.doc
2、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