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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3】81-关于开展征集2023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入库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23 18:07     (点击: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工程,加大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力度,省科技厅将在2023年5月组织开展征集2023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的基础上,启2023年辽宁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入库补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建设计划申报范围

1.在辽宁地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及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

2.为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原则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其他单位申报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应建有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出具具备较强成果转化能力证明。

3.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任务,顶尖人才最多不超过两个。

4.同一企业在同一业务方向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任务,且同一企业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不再重复批建。

二、 申报建设方向和条件

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征集2023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试行)》有关要求。

三、 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宁省科技创 新综合信息平台 (http://218.60.151.64), 在系统内填写 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8月30日12点前提交初审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四、 联系方式

科研处 李禹萱 87403695

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卞守龙   024-23983158   17612488647



附件【2023年5月关于组织开展征集2023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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