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计划财务处下发编制2025年度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及上报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预算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仅支持正在开展建设的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平台申报,且所在平台根据上级批复文件或平台申报要求需要开展硬件设备投入。
二、同一人担任多个平台负责人的,此次仅允许其负责的一个科研平台申报。
三、原则上三年内获得过本类项目经费支持的平台不得申报。
四、本项目仅允许用于专用设备购置,不可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单台套设备应在30万元及以上。
五、各平台应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在进行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立项依据需体现科研平台建设的必要性;预期成效需包含符合平台验收条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学科建设及服务地方等方面。项目当年未完成执行目标任务的,或所在平台未按批复部门要求通过验收的,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本项目。
六、已提交并入选学校设备更新计划的项目本次不需重复提交。
七、申报需填写《大连大学2025年度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项目以“平台名称+建设项目”命名,如:“大连市XXX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填报的项目成果完成人需为科研平台固定成员,并提供如下材料:
1、平台批文;
2、平台正在建设的情况说明(平台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八、请于2024年7月4日中午前将《大连大学2025年度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七份提交至文科实验楼A210。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liyuxuandlu@163.com
联系人:李禹萱87403695
附件:大连大学2025年度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科研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