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托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且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工作。
三、补助方式
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先组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新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依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四、申报及推荐流程
(一)2024年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
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信息);
5. 近3年承担课题证明材料;
6. 近3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 科研用房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需于7月17日前在线填写,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及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意见表(见附件8,需签字盖章或附微信同意截图)按次序打包7月1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liyuxuandlu@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打印并按次序装订、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意见表(一式一份、附属医院不用)报送至科研处A210(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4年市重点实验室和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报4项,其中,附属中山医院、附属新华医院各1项。如有申报意向,请于7月7日前联系科研处李禹萱。
五、申报推荐时限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科技局 基础研究与科技平台处 0411-39989856
学校科研处 李禹萱 87403695 18842679319
附件:
1.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2.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
3.1.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3.2.市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书.doc
4.大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doc
5.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doc
6.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docx
7.大连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8.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