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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4】85-关于大连金普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7-30 18:33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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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大连金普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域产教联合体(下文简称“联合体”)有效服务产业发展的要求,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联合体将开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联合体内各成员院校联合金普新区注册企业申报。

要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深度参与企业生产各环节,聚焦技术攻关关键环节、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

二、申报项目要求

围绕园区主要支柱产业发展需求,相关院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企业技术壁垒、技术风险、技术转化难等实际生产问题。主要涵盖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业、生物医药等产业。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申报

1.申报

1)项目需与金普新区注册企业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如需申报书单位基本情况可与科研处万星志联系;

2)8月9日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发送至dldxkyc@126.com进行法律审核;

3)8月15日将企业盖好章的合同(一式六份)及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楼A210电子版发送至dldxkyc@126.com

2.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报批。

3.发布。项目评审结果在金普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供需对接信息平台网站公示发布。

(二)验收

1.建设周期。原则上 1 年完成

2.建设成果。(1)项目验收有关材料复印件。(2)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四、项目政策支持

1.市域联合体将给予获批项目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已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部门资助的项目除外。每所高校限报5项。

2.技术服务合同金额 200万以内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技术服务金额30%,给予获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每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技术服务合同金额 200-500万之间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技术服务金额12.5%,给予获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每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技术服务合同金额 500万以上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技术服务金额6%,给予获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每个项目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大连金普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域产教联合体项目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

2.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1式6份及电子版

3.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3)纸质版1式6份及电子版

4.技术服务合同(或横向科研项目协议等)复印件1式1份。

六、联系方式

项目申请联系人:万星志 15588359624



附件【附件1. 大连市金普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科技攻关项目基本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大连金普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科技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大连金普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技术服务合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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