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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通知【2025】48 --转发“关于发布2025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06-03 10:43     (点击: )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24〕23号),市科学技术局现将2025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我校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方式及支持额度

1.项目围绕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和应用示范。采取事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项目执行期内研发经费投入额给予最高30%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执行期起始时间应在2025年6月1日至XXXX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为在大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项目符合我市科技与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项目牵头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全职人员。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指南论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该项目。

(二)限项要求

1.每个企业限报1个项目。

2.对于已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1项(含)以上的,同一企业(含母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同一控制人)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独角兽企业(含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及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如已承担上述4类项目2项(含)以上,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执行期已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经费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应单独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于自筹资金,需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模板在申报系统内下载),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应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于本项目支出。

2.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局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进行编制,并填写预算说明书。

(四)其他要求

1.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R&D经费统计报表的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3.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不得在线提交有涉密内容、违规违法敏感的项目申请。涉及国家安全、国防保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6.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方向,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指标,有产业化规模、行业资质认可、新产品证书、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指标。成果转化指标作为确定项目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kjxm.kjj.dl.gov.cn)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线上进行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项目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15:00至2025年6月30日12:00。

2.组织推荐。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

归口管理部门将正式推荐函(模板见附件)加盖公章(项目列表也需盖章),在系统内选择“项目办理-推荐函上传”在线提交推荐函,需要上传完推荐函再提交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7:00。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自筹资金出资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显示缴纳单位信息的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扫描件(必要材料);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非必要材料);

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送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不接受申报主体单位直接报送材料。

五、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1.高新技术发展处:

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文化与科技融合等领域 联系人:侯志芳,联系电话:39989885。

节能环保领域 联系人:王延斌,联系电话:39989881。

现代农业领域 联系人:王彤,联系电话:39989886。

2.基础研究与科技平台处:

生命健康、海洋经济领域 联系人:曾繁聪,联系电话:39989856。

3.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洁净能源、航空航天(低空经济)、化工与新材料领域及区域合作项目  联系人:沈诗琪、崔健 联系电话:39989850。

4.科技人才与国际合作处: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联系人:李岳,联系电话:39989839。

5.发展规划与科技资源统筹处: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 联系人:史一博,联系电话:39989827。

(二)受理咨询:

行政审批办公室: 65851150

(三)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许精华,联系电话:15668605856

            刘子豪,联系电话:18804007105

技术支持QQ群号:1029360870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张蕾 13898666977

科研处

2025.6.3


附件【3.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4.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1.2025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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