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更好的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促进科技专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按照《大连市科技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开展2025年大连市科技评审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完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大连市科技评审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科技界专家、产业界专家、经济界专家三类。同时为加强科技伦理审查专业队伍建设,同步征集科技伦理专家。入库专家应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和至少一项专业条件。积极鼓励企业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入库。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信誉良好;
3.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4.热心科学技术评审工作,身体健康,拟入库时从事研究开发或者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5.无学术不端行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1.科技界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
(3)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4)在国家、省、市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家、地方标准编制修订。
2.产业界专家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4)行业协会(学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高级管理人员。
3.经济界专家
(1)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等学校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2)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市级以上聘任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丰富科普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4.伦理专家
(1)目前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
(2)曾担任过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承担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累计1年以上;
(3)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实验动物、伦理学和法律等科研领域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并具备科技伦理审查相关工作经验的。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专家申报入库、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均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kjxm.kjj.dl.gov.cn/ 下称“管理平台”)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已在库专家状态全部设置为“待更新”,由于本次对“从事专业”“职称”等处按国标学科及人社部职称进行重新设置,多处内容进行了优化细化,请已在库专家仔细填报确认。
三、大连市科技专家库备选专家及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工作,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请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对拟推荐专家的科研诚信情况进行核查后, 请科研秘书于6月9日9时前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科研院长签字后,送科研处A211室。
五、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898666977
平台技术支持:科技局 许精华 15668605856
科研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