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发布2025年度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一 、项目说明
1. 2025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按学科领域分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两类。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分别按① 自主选题项目(限人文社科类申报)、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③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和④创新发展项目(限自然科学类申报)四类立项管理。
2. 项目研究周期均为3年,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7月1日。
3. 各类项目统一设置最低结题标准(详见附件5)。凡未达到最低结题标准的项目负责人,或未按时完成的项目,不予结题,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4. 各类项目实行定额资助。自主选题项目:每项1.5万;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5万,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5万,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创新发展项目每项8万。附属医院立项项目由附属医院自筹50%。鼓励各单位经费自筹,资助立项经费不低于30%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 、指南说明与申报要求
1. 自主选题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支持具有辽宁特色和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研究。原则上男40岁以下(1985.1.1以后出生),女42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优先资助。
2. 科技创新团队与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创新团队项目:支持能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创新团队。整合已有的国家、省级创新团队资源,持续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挖掘潜力,支持优秀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科技增长点;支持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人才组建新的创新团队,设立重点科研任务开展科学研究。
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特别是我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焦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创新需求,契合我省重点学科布局,充实科技创新平台现有研究领域或开展新的研究方向,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支持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含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等)进行的研究工作。
科技创新团队与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将围绕我校优势特色科研方向建设设立,特色科研方向如下:
(一)毫米波与太赫兹技术、(二)新一代人工智能、(三)海洋中医药研究与开发、(四)分布式氢能源技术、(五)小浆果种质资源开发、(六)等离子体技术应用、(七)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八)肿瘤及其相关疾病精准诊疗技术、(九)骨关节诊疗及修复技术、(十)运动损伤关键诊疗技术与功能康复、(十一)医疗数据大模型建立及其应用研究、(十二)东北亚地区“文体旅”发展研究、(十三)辽宁古代民族“三交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十四)区域国别学研究。
3. 创新发展项目:
创新发展项目支持学校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紧迫需要,建设高水平科研设施,推进重大创新基地实体化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每个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4. 限项说明:
(一)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成员最多不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备案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 3名以上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二)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省教育厅基本科研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 本年度已获推荐2025年省科技厅博士科研启动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使用相似题目、相似内容进行申报,且本次申报视作一项在研项目。
(四) 已获批省科技厅联合科技项目-重点研发项目、校医工交叉-重点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资助在研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和学校自筹经费在研项目,合计超过2项(含2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五)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三、材料报送
申报教师填写《申报书》(附件1或2)、《2025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学术承诺书》(附件4)。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周四)12:00前,逾期及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请申报单位科研秘书于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整体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A211。申报自主选题项目的单位提交排序推荐表。
理工医类联系人:夏芸,电话:15942651517 邮箱:xiayun@dlu.edu.com;
人文社科及管理联系人:李宝田,电话:15524459561 邮箱:2456826180@qq.cm。
涉密内容单独附电子版上报。
附件1 申报书-理工医类
附件2 申报书-人文社科类
附件3 2025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4 学术承诺书
附件5 大连大学2025年度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