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拟于10月举办第二十一届“辽宁法治论坛”,现就论坛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辽宁实践。
2.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辽宁实践。
3.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4.辽宁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5.辽宁数字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6.辽宁海洋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7.辽宁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8.辽宁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9.辽宁政法工作现代化研究。
10.辽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究。
11.辽宁涉外法治建设创新发展研究。
12.辽宁地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5年9月22日。
(二)论文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可同时提交1500字-2000字的法治建议或咨政建议。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同时,要报送经匿名处理的论文1份。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 Word 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征集要求
1.征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关,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2.论文应切合主题和分论题,论证充分,杜绝抄袭、拼凑等不良行为,不提倡从理论到理论、论证与实际脱节的论文。请各征集单位做好论文的学术审核,推荐的论文须自行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未附查重报告的论文不予接收。
3.论文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提交的论文如涉密,作者应提前与各征集单位沟通,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提交论文材料。
三、优秀论文推荐
按照省评比表彰工作有关要求,本届论坛不设置论文评比表彰环节,调整为优秀论文推荐。
(一)优秀论文推荐工作由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优秀论文的比例为论文征集总数的20%。
(二)根据《辽宁省法学会征文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优秀论文采取匿名推荐方式。
(三)推荐结果经省法学会确认后,优秀论文名单在辽宁省法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
(四)推荐和公示期间,作者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省法学会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五)省法学会对在论文征集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优秀论文作者进行表扬。
四、成果转化
(一)省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推荐优秀论文刊发,供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决策参考。
(二)省法学会择优编发《省法学会简报》《法治建议》等,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三)论坛结束后,省法学会撰写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及有关部门。
(四)省法学会择优推荐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进行交流发言。
五、报送要求
论文原则上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前将论文电子版(署名版、匿名版)、查重报告、汇总表一并发送至邮箱(245682618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辽宁法治论坛”字样,论文电子文档以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李宝田 87403860
附件:第二十一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大连大学
2025年8月20日